問題查詢
  我是 [在校生]    我是 [教師]    我是 [新生]    我是 [校友]    我是 [進修部]    我是 [進修學院暨進修專校]    我是 [住宿生]   
回吳鳳首頁 
 您目前位置 FAQ 人事室 待遇加給 教師應如何辦理申請留職停薪?
 
 
    
  教師應如何辦理申請留職停薪?  
   

1、各系(科、中心)教師申請留職停薪,應檢具事實證明文件,向所屬系(所、中心)提出申請。
2、經系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生效。
3、留職停薪期間,一次以一年為限,必要時得延長一年。其他特殊情形須延長者,應提出相關資料以專案簽請校長核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