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雜費減免申請資格如下:
1.學生本人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 2.學生本人具有原住民身份者。 3.家長為現役軍人者。 4.學生本人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。 5.學生本人為軍公教遺族之子女者。(學生本人姓名需於撫恤令相關人欄位內,其資格認定由教育部核定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