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1.公文承辦人確認公文已執行完(電子/紙本)簽核後,可以在 219.申請核准後的公告作業 將已歸檔或未歸檔之公文進行公文的公告作業,詳細的操作流程請看電子公文公告操作流程教學動畫
2.1.1 在公告作業裡有一欄位批閱檔案,是要上傳以紙本流程執行簽核的公文,承辦人必須將紙本的公文掃成PDF檔案並上傳, 若公文是走電子流程簽核的則可以不用上傳
2.2.承辦人在進行公文公告時其公告的對像有[特定人員,單位,群組]等三種對像可以選擇,在選擇對象時儘量使用單位或群組,可以確保 請公假的教師/職員 可以在請假系統裡引用的到這份公文
2.3.PS公文若不進行公告則除了承辦人自己,其他人員在請假系統裡會查詢不到該份公文
2.4.承辦人所承辦公文若有類似要影印送各單位的這種需求,也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將公文以電子的方式公告到各單位, 被公告的對象則可以在21B.公告閱覽區 功能查詢到公文